发布时间:2026-03-05 来源:发展规划处 浏览量:60人次
发展规划处是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责任部门,并统筹学校项目建设、人才培养体系改革、办学层次升级等工作。
(一)政策研究
1.研究职业教育相关政策,跟踪产业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为学校战略决策、内部治理、人才培养等提供依据。
2.负责学校创高申本等重大发展问题的策划、组织,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负责工作的统筹、协调与督办。
3.负责学校重大决策、重要改革完成情况的协调、督促及评价。
4.对接上级教育、行业、政府相关规划,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、资源及项目。
(二)规划编制
5.负责拟定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。
6.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督促实施,进行阶段性总结与分析,提出相应调整建议论证。
7.负责学校发展关键教学要素核心数据的分析与研究,提出相应修改建议论证。
(三)项目建设
8.统筹学校项目建设,对项目进行分类,制定学校项目管理制度,负责重大项目建设(重大项目是指依赖学校自筹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)。
9.负责组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、项目评审专家库,组织项目评审、送审、立项及入库,督促相关部门常规项目评审。
10.指导全校常规项目建设,常规项目包括信息化类、教学类、校企合作类、国际合作类等项目,项目金额在50-100万元。常规项目由建设部门负责,发展规划处负责项目备案。
50万元以下项目为一般项目,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,相关信息通过平台报送。
11.负责项目库平台建设、维护及管理,对项目进行督促和跟进,建立淘汰机制,统筹开展绩效评估。
12.负责学校人才培养、科研、专业建设等标志性成果奖励制度拟定,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标志性成果评审认定。
(四)其他工作
13.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。
14.完成学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